謀殺其實很容易。

  即使沒有殺意,依然能殺人。

 

   那時候我有一群好哥兒們,每日放學書包一拎便往球場跑。

  當中有一人叫李,是我們的頭頭,他和我從小就是鄰居,感情非常好。

  『阿木!』

  事發當天,我們一如往常來到球場打球,其實李的籃球沒有我好,是我讓他成為頭兒的,所以在各方面上,他總是讓我三分。

  其實我是無妨,比較希望他能夠別老是什麼都詢問我的意見,期望他能更獨立點。

  那時候我根本不知道原來彼此心距是如此遙遠,遙遠到,原來我根本和李不熟,就像李始終無法明白我真正想法。

  我早該發現的,我早該發現打籃球時三天兩頭我就會被李那隊的人撞到或絆倒是有意圖的,是我不聽勸,天真的把大家都當成好朋友。

  李的腳橫過來,看似不小心地從我腳後勾到,連他自己也跌倒。一屁股坐摔地板,尾椎傳來的劇痛惹得我齜牙咧嘴。

  『沒事吧?』

  李爬起來,還不待我說什麼,伸手便將我往上拉,登時痛得我揮開他的手。

  『尾椎……』

  冷汗直冒,聽見李尋找手機打電話叫救護車。事後想想,或許當時我抬頭去看他時,會發覺他的眼神有多冰冷;當時我若能夠仔細去聽,會發覺他的聲音有多鎮定。

 

   半身不遂,這是當下完全無法聯想到的辭彙,卻由十年前那場籃球開始,註定要與我走過一生。

  李沒有來探望我,在我住院那段期間;李沒有來看過我,在我沮喪那段期間。

  始終我都沒有怪李害我跌倒,卻無法諒解他不明白我的心意。

  隨著時間過去,李完全與我失連,手機、家裡都打不通,朋友們也不願提起他。儘管,起初他們有打算強迫李過來,但我卻婉拒了。

  可笑的以為,婉拒他們壓著李來,就可以婉拒事實,婉拒我已開始察覺的事實。

 

  前月,我遇上了李。

  在捷運月台上。

  李一開始有些不知所措,但我第一句話就是:「我原諒你。」

  李說,他嫉妒我的一切。

  嫉妒我的成績、嫉妒我的體育細胞,他說,他覺得我總是在讓他,而這使得他更加自卑。

  害我撞到脊椎前不久,他跟喜歡的女生告白,那女生卻回絕了。當時李沒告訴我原因,這次的巧遇,他說,那女生說她喜歡的人是我。

 

  謀殺其實很容易,即使沒有殺意。

  李殺了我下半輩子與前程,而當我坦承我的想法時,我殺了他的心。

  留給他無限內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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